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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诺(19):恢复司法机构的威信
司法和立法机构是一个国家制衡制度的重要元件。这些机构必须保持专业与,
才能让国人信任。但是,国阵巫统的各种倒行逆施早已摧毁人民对这些机构的
信任。
希盟政府将确保,法官的任命是按其资历和经验,并且不被政治利益所影响。
首相用行政权主导法官和法院的人士升迁是应该避免的,以免重演首相滥用这
项权力来巩固或拯救自己。
司法委任委员会的成员,将由国会特别委员会所决定,而委员会所作出的委任
决定,将会经过最高元首和统治者理事会的裁量,才正式生效。
所有法官,包括伊斯兰法院法官的薪金、津贴和报酬,将根据其专业水平定
制。
巫统和国阵通过“后门”来任命首席大法官和上诉庭院长的作法,将立即终
止。
为了确保人们信任法院所做出的裁决,我们将制定一项规则,即要求法官在公
布裁决之际,必须作出书面判决,必要时,必须在作出完整的书面判决之前,
先发布简单的书面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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