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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诺(19):恢复司法机构的威信


                   司法和立法机构是一个国家制衡制度的重要元件。这些机构必须保持专业与,
                   才能让国人信任。但是,国阵巫统的各种倒行逆施早已摧毁人民对这些机构的
                   信任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希盟政府将确保,法官的任命是按其资历和经验,并且不被政治利益所影响。

                   首相用行政权主导法官和法院的人士升迁是应该避免的,以免重演首相滥用这
                   项权力来巩固或拯救自己。

                   司法委任委员会的成员,将由国会特别委员会所决定,而委员会所作出的委任

                   决定,将会经过最高元首和统治者理事会的裁量,才正式生效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所有法官,包括伊斯兰法院法官的薪金、津贴和报酬,将根据其专业水平定

                   制。

                   巫统和国阵通过“后门”来任命首席大法官和上诉庭院长的作法,将立即终
                   止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为了确保人们信任法院所做出的裁决,我们将制定一项规则,即要求法官在公
                   布裁决之际,必须作出书面判决,必要时,必须在作出完整的书面判决之前,

                   先发布简单的书面判决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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