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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诺(27):废除恶法


                   巫统和国阵领导人经常滥用我国的法律制度,来维护他们的政治利益。这些法
                   令中,一些是继承自英国殖民时代。国阵不仅没有改变这些法律,让它对独立
                   国家的人民更为公平,更甚的是,巫统和国阵自己也出台恶法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希盟政府将废除以下的法律:


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 1948 年煽动法令;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 1959 年防范罪案法令法;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 1971 年大专法令;
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 1984 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;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 2016 年国家安全委员会法令;



                   以及所有法令内有关强制性死刑(mandatory death penalty)的条款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希盟政府也将撤除下列法令中的不合理项目:


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 1997 年刑事法典 (关于和平集会和伤害民主的活动的条款);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 1998 年通信和多媒体法令;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 2012 年国家安全罪行(特别措施)法令(SOSMA);
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 2012 年和平集会法令;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 2015 年防范恐怖主义法案(POTA)


                   为确保有效的制衡机制,希盟政府将针对现有法律内任何阻碍司法审核(对行
                   政机关所做出的决定)的条文,探讨并废除相关条文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希盟政府将确保媒体能独立运作,拥有监督政府的自由。我们将检讨所有与媒
                   体相关的法律和条规,以保障媒体自由,并立即采取措施,提升马来西亚电台
                   (RTM)和马来西亚国家新闻社(BERNAMA)等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希盟政府也将促成一个由媒体工作者所组成的媒体理事会(Majlis Media),负
                   责协调媒体的伦理规范,也作为处理公众对媒体业者和新闻从业员投诉的专业
                   团体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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